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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三章 莲


  一辆马车,穿过人来人往的街道,从城门离开。

  “云姐姐,我们不告而别,不太好吧。”轩辕歌看着坐在软垫上闭目养神的云倾璃,试探的问道。

  云倾璃睁开双眼,看向轩辕歌,道:“北荒不比京都,我不想让他们卷入我的危险之中。”

  她临走之前,留了一封信丢在爹爹的书房,也提前将青菱送进了太子府。

  她看青菱和玄一相外的不错,将来说不定能够成全一桩美事。

  “那个夜冥绝和千寂幽,你打算怎么办?”轩辕歌问。

  在他的认知里,云倾璃喜欢的应该是夜冥绝,可这些日子似乎又与千寂幽不清不楚,弄的他是一个头两个大。

  云倾璃轻提茶壶,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自饮,道:“他们两个是一个人,我还能怎么办?”

  轩辕歌单纯可爱,唯她马首是瞻,完全不用担心他会背叛她。

  轩辕歌吐了吐舌头,退到马车的一角,不再说话。

  这俗世的人还真会玩,玩起阴谋算计来可一点不比大长老差。

  丞相府。

  云丞相拿着手中的信,气的青筋暴起。

  这孩子真是太不像话了。

  “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,就随她吧。”

  轩辕当归拍了拍云丞相的肩膀,叹了一囗气。

  孩子长大了,是时候让她们自己到外面的天空去看一看了。

  他们老了,不应该约束着孩子。

  云丞相亦叹了一口气。

  儿孙子自有儿孙福,往后的路就要让她们自己走了。

  屋外,云紫叶拧紧眉头。

  可恶,竟然把她丢下?

  云紫叶握了握头,收拾了包袱,学着云倾璃留下寥寥几笔,从后门离开。

  她要追着云倾璃,一同前住北荒,想甩掉她?没门!

  一月后,云倾璃与轩辕歌来到北荒之境的第一座城——北都。

  北都,黄沙之城,黄沙漫天飞舞,炎热缺水,只有为数不多的绿色植物。

  再往北,便是一望无际的荒漠。

  云倾璃前些日子收到白叔的传信,他已经进入了北方境地深处,暂时还没得到练尘然的消息。

  至于逆天楼,更是察无所获。

  进入北都,云倾璃弃了马车,因为沙境之中,马车根本不能行驶。

  “云姐姐,我们在这里歇上几日,打探打探消息。”轩辕歌看了看天色,道。

  云倾璃一身红衣,头面上围着红色丝巾,用于遮挡黄沙。

  她听见轩辕歌的话,看了看坐落在面前的客栈,点点头。

  两人走进客栈,发现客栈里的人还挺多,每个人都带着武器,似乎是江湖上的人。

  云倾璃皱眉,四处打量着周围,一名小二走了过来。

  “哟!二位客官,也是去这幻之客栈寻宝的?”

  “嗯!”

  云倾璃虽不知幻之客栈是何物,却附和的点了点头。

  出门在外,不得提前暴露自己的目的。

  小二将云倾璃与轩辕歌带到一张空的桌子坐下。

  轩辕歌立马发挥他的吃货人设,点了一桌好菜。

  “这次八月十五,似乎来了不少人。”一位大汉说道。

  “听说幻之栈客有宝贝拍卖,一年一次的幻之拍卖,就属这一次最热闹。”一位剑客道。

  ……

  客栈内叽叽喳喳的讨论着,给云倾璃与轩辕歌带来不少的信息。

  “云姐姐,这个幻之拍卖似乎挺有趣,不如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。”轩辕歌低声道。

  云倾璃侧耳倾听,知道幻之客栈与他们同路,便点了点头。

  八月十五,一年一次的拍卖会?

  看样子应该是有不少宝贝的地方。

  正好他们也缺一件趁手的兵器,就去看看好了。

  “小歌,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兵器?”云倾璃问。

  轩辕歌吃菜的动作不停,嘴巴里塞得满满的,听见她的问话,口齿不清的说道:“我不用兵器,莲心诀顺心而为,再说了,我结印就好了。”

  云倾璃笑了,她差点忘了,这个家伙除了功夫不错,还是个强大的术法师。

  “我好像什么兵器都可以使用,也不知道什么兵器适合我。”

  云倾璃前世喜欢用剑,这一世喜欢用鞭子。

  还记得她之前使用武器时,可以在武器的周围,幻化出青莲。

  “武器?云姐姐直接用掌力好了,幻化出的莲花就是你最好的武器。”轩辕歌道。

  莲心诀最厉害的地方,就是修炼到最高境界,是可以随意的幻化出莲花,保护自己,或伤害他人。

  她记得云姐姐已经可以幻化出青莲了。

  当然,青莲亦是莲心诀的修习者,最基本的功力。

  “莲?记得我之前用运功甩鞭子的时候,周围会幻化出一朵朵小青莲。”

  “还有之前我有一次差点走火入魔,幻化出了红莲。”云倾璃一边回想,一边道。

  “不错,红莲的威力更强,破坏力也是最大的,但是,并不是走火入魔才能幻化红莲,生气暴怒等都可以。”

  “青莲算是比较温和的攻击方式,也是莲心诀修习者最常遇见的。”轩辕歌解释。

  “是吗,就是说将功力提升到极致,激发自己的潜能,就可以发出超乎寻常人的破坏力,当然,莲莲诀也会在周身幻化出赤色红莲?”

  云倾璃一后向明,一点就通,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。

  “不错,据说最厉害的是无色之莲,也就是莲心诀的最高重,第十重。”轩辕歌吞下一大口饭,道。

  “第十重?我听归姨说,轩辕族还没有人修炼到这个境界。”云倾璃想起轩辕当归说的话,说。

  轩辕歌点头,“都是传说了,谁知道有没有第十重?”

  他吐了吐舌头,喝下一大杯茶水。

  云倾璃看着轩辕歌一脸天真的吃相,又想到了自己的亲弟弟,渐渐的,有些伤感起来。

  如果小弟还活着就好了。

  那他应该跟面前的小歌一样大了。

  一样的爱吃东西,一样的聪明伶俐。

  云奕歌,轩辕歌。

  两个人名字中都有一个歌字

  小弟,是你把面前的这个少年送到我的面前吗?

  这时,几匹马停在客栈前,来了几位风采不凡的年轻男女。

  为首的是一对男女。

  男子右手执剑,一身白衣,相貌俊朗,风度翩翩。

  女子一身粉蓝长裙,面容精致绝美,行走之间,墨发摇动。

  一顾倾人城,再顾倾人国。

  这是云倾璃对这名女子的评价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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